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根据北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7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22年5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1.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对应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类型
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义务段岗位
符合下面条件1、2、3之一的可以报考统招岗位,符合条件4可以报考特设岗位。
1. 宁波大市生源(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或宁波大市户籍的2022届毕业生。
2.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3.在北仑区内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任教的(截至公告发布日)。
4.北仑区户籍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以本公告发布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202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研究生学历可以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报考)。(2)2022届毕业生已取得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不做要求。(3)其它届别毕业生须取得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不做要求。
(因疫情关系,今年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同时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可视作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发证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同学科资格证或合格证明,大学可用于高中和义务段,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
职高岗位
历届生需在职业学校工作两年及以上,且本人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研究生及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生不作要求。
2.符合上述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招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及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报考条件参照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时间:2022年4月30日9:00—5月11日17:00。
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vj/h8KpDnz.aspx,填报相关信息。
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同一学科岗位包括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报考时根据符合条件情况选择。同一学科的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可以兼报,也可以单独报考,但必须要符合统招岗位与特设岗位各自不同条件。一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特设岗位招入人员定向分配到春晓、白峰、郭巨、梅山、大榭、高塘的相关学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5月12日左右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等。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笔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及技能,其中义务段美术岗位笔试包含理论和素描,其中理论(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占40%,素描占60%;计算机岗位笔试形式为机上考试,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占40%,网络基础知识、编程(C语言)和网管能力操作题占60%。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己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对应条款,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①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历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根据自身报考情况及岗位要求,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学校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报考职高类岗位、义务段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其他岗位考生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面试入围人员认定办法:
①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按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分别计算,下同)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③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时根据志愿填报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兼报人员按先统招岗位再特设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特设岗位面试人员确定时须将兼报特设岗位人员中未进入统招岗位面试人员的分数一起统计排序);兼报特设岗位人员如未进入统招岗位面试,但进入特设岗位面试,就不再参与统招岗位竞争。
(4)考试成绩计算
①考试成绩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根据志愿填报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兼报人员按先统招岗位再特设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特设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须将兼报特设岗位中未被统招岗位录用的人员的分数一起统计排序)。
③面试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不予录用。如总分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
④笔试、面试时均需随带身份证。体育岗位考生面试时请自备运动服和钉鞋,美术岗位考生自带绘画工具等,考场只备钢琴、电脑、画纸。其它技能测试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三)签约、体检、考察、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届时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随带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新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入编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五、其他
1.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4.咨询电话:0574—89383955,联系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99,吴老师、胡老师。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相关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一:北仑区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宁波考点)岗位指标、报考专业及其它要求.doc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